从1993年开始,浙江、重庆、吉林、山西等地在农村选举过程中,一些先富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养殖业大户积极参加竞选,他们以较强的致富能力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甚至还以承诺和捐赠的形式赢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而当选。2005年以来,富人参政的迹象更加明显,据一些省区的民政部门统计,部分地区富人当选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六十。以浙江为例,该省新当选的13.32万名村委会成员中,“先富群体”约占30%。其中,义乌市2726名村委会成员中,“先富群体”当选比例高达60%;而在新当选的421名村委会主任中,比例更高达65%。有的地方还出现了班子参选的苗头,即几个“老板”联袂参选并“组阁”。基于这种情况,有媒体认为,财富的力量在竞选中愈来愈大,“富人治村的时代已经来临”。
请问:你认为应如何看待和应对“富人当政”的乡村治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