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筏板基础;地上25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室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室内墙体等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提出了编制工作程序和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包括“安全有序”、“不损害公众利益”两项内容。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项目安全管理主要措施”三方面内容,并规定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贯穿施工阶段。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单位必须具有营业许可证、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等分包单位选择原则,选择了裙房结构工程的分包单位。双方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单位以其签约得到建设单位批准为由,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一批墙体砌块经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检验发现,墙体砌块导热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以指标值超差不大为由,书面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该批砌块,施工总承包单位执行了指令。监理单位对此事发出了整改通知,并报告了主管部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这一事件。
事件5: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记录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公布期限为6个月。公布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将公布期限调整为4个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进行公布,公布期限4个月。
[问题] 事件5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诚信行为记录的做法是否妥当全国、省级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公布期限各是多少
【参考答案】
事件5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诚信行为记录的做法不妥当。
全国、省级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公布期限是6个月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