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某化工厂,乙公司为化工原料专业仓储公司,并为甲公司长期提供化工原料仓储服务。2007年11月,甲公司将其购回的化工原料存入乙公司仓库。2008年1月,甲公司在乙公司储存的化工原料因供应紧张而价格飞涨,乙公司为牟取暴利而擅自将甲公司所存放的货物出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此事后,于2008年2月5日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答应按甲公司2007年的进价予以赔偿,甲公司拒绝接受,遂起纠纷。
按照对仓储方义务的要求,乙公司应该返还仓储物,如果不能返还,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应以货物应该出库的时间的市价为准。
问答题本案中,乙公司应该向甲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问答题简述仓储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问答题简述仓单的法律性质。
问答题简述保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多项选择题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A、诺成合同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