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实施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公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开票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相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宝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帮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问题:
1、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
2、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3、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