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确定了中标人,业主和中标人签订了单价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六项分项工程,其分项工程工程量、费用和计划作业时间,见表5.1。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10万元,暂列金额8万元;管理费以分项工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0%;利润与风险费以分项工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与管理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7%:规费以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6%:税金率为3.5%;合同工期为8个月。
表5.1分项工程工程量、费用和计划作业时间明细表
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分项工程费用(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25%作为材料预付款,在开工后的第4-6月分三次平均扣回;
(2)安全文明施I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分别于开工前和开工后的第1个月分两次平均支付,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在第1--5个月分五次平均支付;
(3)业主按当月承包商已完工程款的90%支付(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等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
(4)暂列金额计入合同价,按实际发生额与工程进度款周期支付;
(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工程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3个月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费用3.0万元;
(2)因劳务作业队伍调整使分项工程C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1个月,且作业时间延长1个月;
(3)因业主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不充分,使分项工程D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6.2万元,作业时间不变;
(4)因设计变更使分项工程E增加工程量120m2(其价格执行原综合单价),作业时间延长1个月;
(5)其余作业内容及时间没有变化,每项分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各月匀速施工。
【问题】
1.计算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预付款和首次支付的措施费。
2.计算3、4月份已完工程价款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
3.计算实际合同价款、合同价增加额及最终施工单位应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