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出口合同规定××商品数量1200万米,7至12月每月各装运200万米,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付款,装运月份开始前15天买方负责将信用证开至卖方。买方按约如期于6月15日将信用证开给卖方,经审查信用证总量与总金额以及其他条款均与合同规定一致,但装运条款仅规定“允许分批”和最后装运日期为12月31日。由于出口企业备有库存现货,为争取早出口、早收汇,遂先后于7月20日和10月5日将货物分两批各600万米装运出口,由于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付款行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但事后不久,收到国外进口人电传,声称我出口企业违反了合同,提出索赔。 对此,你认为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我出口企业对货物的装运确实违反了合同规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对买方的索赔进行理赔。理由如下:
根据合同规定,我出口企业应在7月至12月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每月装运200万米。但我方并未违反信用证规定,因为信用证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最迟装运期,并未对分批装运做出具体要求,只要我方在最迟装运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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