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演员王某、李某在某市春节晚会上表演了一幕小品,该小品的脚本是他们从《百味人生》杂志唯利是图到的,作者为甲和乙。该篇文章又是《百味人生》杂志从南方某报纸转载过来的,转载时未经过作者甲和乙的统一,但支付了稿费。演出后,王某和李某将所和的全部收入捐献给了本市的福利基金。该市某文化制作中心,将王某和李某的表演制成录音带,向社会公开销售。某音像公司将其录像在下属的录像厅每次节目开眼之前播放。 王某、李某是否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参考答案】
《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在本案中,甲和乙并未声明他们的作品不允许别人使用,而且他们的作品已经发表,因此,演员王某和李某在表演他们的作品时,可以不经甲和乙的同意。但是,王某、李某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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