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双方订立了基于Gencon1994的租约,包含以下附加条款:
1、装卸时间自租家收到NOR(准备就绪通知书)后6小时起算;受载期前一般不计算装卸时间,除非船舶已靠泊。 在装港,船方不能在受载日之前递交NOR;除非得到租家的同意。装/卸港递交NOR的时间为当地时间0时01分至18时。
2、检疫条款。如果船舶到达后检疫不能按时完成,船长应立即向港口当局提出书面抗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不能计为装卸时间。 船舶3月4日2时30分到达装港,并立即递交了NOR。8时30分靠泊,11时完 成检疫;1时20分开始装货,5日19时50分装货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