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市某区工商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某、钱某负责调查处理。王某和钱某在调查取证确定该公司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某区工商分局于S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王某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某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罚决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50元的听证费用。 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参考答案】
(1)没有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举行听证会。
(2)因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听证会不应当公开举行。
(3)主持人王某是本案的调查人员,应当回避。
(4)听证会上主持人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在会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作出。
(5)听证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