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税务行政复议环节对于审理完毕的复议案件作出复议决定,需在“复议决定处理”模块制作、打印《复议决定书》,待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送达申请人,并传送下一级税务机关。复议决定分为决定补正、决定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或变更。复议决定要通过一般税务执行送达纳税人。
问答题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当复议环节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需要作一些行政上的处理时,应如何进行操作?
问答题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由于审理案情的一些原因,需要延长复议期限,应如何进行操作?
问答题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如果发生了需要中止复议的情形,应如何进行操作?
问答题对答辩信息进行审理应如何操作?
问答题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要进入“答辩信息制作”应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