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⑵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⑷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答题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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