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7年12月2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A公司为B公司提供并安装一套生产设备,合同金额105万元。2009年2月22日,B公司突然通知A公司其已停业。
A公司多次催讨费用无果,便于2009年4月11日诉至法院。在申请财产保全时A公司发现,B公司在2009年2月23日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将其价值3,650,000元的财产抵押给了C公司,并由公证处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C公司依此公证书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公司经了解,C公司是B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其80%的股份,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
因此A公司以恶意逃债、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为由,请求法院对C公司申请执行B公司一案不予执行。 A公司的利益应当如何保障?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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