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小李2000年进入A公司做技术部门的工程师,并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小李业务上一贯表现很突出,2001年12月A公司安排小李到加拿大参加一个产品的维修培训。当时小李与单位签了一个担保协议(协议内容附后),小李在回国后,于02年5月辞职离开单位。A公司就该协议要求小李赔偿四万元的违约金,小李认为该要求不合理,认为A公司为他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只有来回的差旅费和津贴,且该协议也是A公司的格式合同,小李及其妻子当时也只有签字的份,所以不愿意赔偿A公司要求的四万元。•担保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公司乙方:小李丙方:小李的妻子
•应乙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乙方赴加拿大进行(培训、考察)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经济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赴加拿大进行(培训、考察)期间,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丙方应负担保责任。
•1.未能按期返回;
2.未能完成预定进修(培训、考察)任务;
3.进行(培训、考察)期间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
4.进行(培训、考察)后继续为甲方工作未满三年辞职或因故意违反甲方《奖惩条例》被辞退。•二、丙方的担保责任如下:
•1.赔偿甲方为乙方进修(培训、考察)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人民币五万元;
2.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一万元,经济损失费一万元;(此款不适用第一条之第四项)
3.赔偿甲方要求履行担保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4.上列培训责任可按乙方进修后回公司的工作服务期递减,即继续工作不满一年的赔偿80%,以后每工作满一年,递减20%,直至服务期满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三、丙方的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不因其地位或财力状况的改变而改变。
•四、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例时,甲方有权先行要求丙方履行第二条担保责任。如丙方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丙方担保期限:自被担保人派出进修至回本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期满止。
•你认为该公司做法是否适当?
•小李要不要赔偿?
A.未能按期返回;
2.未能完成预定进修(培训、考察)任务;
3.进行(培训、考察)期间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
4.进行(培训、考察)后继续为甲方工作未满三年辞职或因故意违反甲方《奖惩条例》被辞退。•二、丙方的担保责任如下:
•1.赔偿甲方为乙方进修(培训、考察)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人民币五万元;
2.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一万元,经济损失费一万元;(此款不适用第一条之第四项)
3.赔偿甲方要求履行担保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4.上列培训责任可按乙方进修后回公司的工作服务期递减,即继续工作不满一年的赔偿80%,以后每工作满一年,递减20%,直至服务期满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三、丙方的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不因其地位或财力状况的改变而改变。
•四、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例时,甲方有权先行要求丙方履行第二条担保责任。如丙方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丙方担保期限:自被担保人派出进修至回本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期满止。
•你认为该公司做法是否适当?
•小李要不要赔偿?
【参考答案】
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际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小李和A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应算是双方的约定内容,在出现争议后,应该按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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