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贴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问答题何谓“背书连续”?
问答题票据背书转让时应如何记载?
问答题对区域性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有何限制?
问答题对2006年新增银行承兑汇票的收费如何管理?
问答题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如何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