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以“预备立宪”为中心的宪政活动,炮制出《钦定宪法大纲》、《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等宪法文件; 2、初步改革法律旧制,如删除律内重法、取消满汉差别,颁行《大清现行刑律》等; 3、制定心率; 4、改革司法体制,初步建立近代意义上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制度、警察制度及监狱管理制度等。
问答题简述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基本内容。
问答题简述沈家本“会通中西”的修律主张。
问答题简述龚自珍主张的“变法”的主要措施。
问答题简述清末变法修律的原因。
名词解释什么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