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依法执行公务的; (2)侮辱、诽谤、殴打招待计划生育公务的人员的; (3)扰乱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问答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哪些规定?
问答题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怎样计征社会抚养费?
问答题哪些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答题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哪些奖励和优待?
问答题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需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