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试结合案情与该犯罪形态构成要件作具体分析。
【参考答案】
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指的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在理解犯罪预备的概念时,应当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把握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的主观特征,就是行为人具有为完成犯罪而进行预备活动的意图。犯罪预备的客观特征就是具有为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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