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已发出装船通知,买方未及时投保,造成损失的责任不在我方;为证明我方已及时发出通知,可向买方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可协助买方查找未收到通知的原因,但这并非我方责任。此类事件如系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造成的,我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问答题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问答题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问答题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答题如果最终按FOB大连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