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范围和形式。 (2)创设了各级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 (3)确立了各级人大审查和撤销下级人大及同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监督制度。 (4)建立了全国人大对两院司法解释的违法审查机制。 (5)首次明确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
问答题简述廉政监督预警机制的功能。
问答题简述我国反腐倡廉的基本战略。
问答题简述中国当代监督思想。
问答题简述监督思想、监督理论、监督实践之间的关系。
问答题简述腐败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