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认定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开展试点。
问答题如何对信用互助业务进行监管?
问答题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可采取哪些措施对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
问答题申请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问答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应当向所在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哪些材料?
问答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只能向符合哪些条件的社员吸收或发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