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外商投资企业的确是在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可能会被处罚。 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明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与其合作的,或者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的,都是要被行政处罚的。
问答题为了规避《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外国的NGO是否可以以公司注册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开展慈善活动?
问答题《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对国外基金会资助国内NGO有什么影响?
问答题境外学校、医院、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研究机构或者学术组织与境内学校、医院、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研究机构或者学术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是不是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