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赃物、罚没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根据案发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进行。 (2)对无主物、拍卖公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应充分考虑其物品现行市场价格水平、市场供求情况、购买力等综合因素。 (3)对保险理赔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应根据物品实际损害程度,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行。
问答题价格评估鉴定的基本方法。
问答题价格评估鉴定的基本要求。
问答题价格评估鉴定概述。
问答题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与产品质量鉴定概述。
问答题建筑工程造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