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改革•合作 B.提速•规范 C.温暖•便捷 D.公平•合理
问答题甲购买一套乙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2016年5月9日取得,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合同价格388.5万元,含税评估价格418万元,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发票金额为350万元,增值税额38.5万元。契税计税依据为多少?
问答题A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分别在B省和C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该建筑企业在9月纳税申报期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