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决定,我省农业税收及其附加的征收由县、乡(镇)领导,地方税务机关为征收主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农业税收任务的完成。农业税收及其附加、集体公益事业金以征收代金为主。对粮食主产区的农户,可以征收代金,也可以征收粮食实物,采取“实物缴纳,货币结算”的方式农民在当年内可以一次或分夏秋两次缴纳。
问答题国务院提出减轻农民负担要全面实行哪“四项制度”?
问答题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组、国务院纠风办要求税费改革后对农民收费要做到;“八不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问答题农村税费改革后要做到“两上墙”、“三定”、“八到户”具体指什么?
问答题中央提出农村税费改革后务必做到哪“三个确保”?
问答题从2002年起,负担政策有何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