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游某,男,28岁,某银行职员。
1994年8月9日参加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的贾某(另案处理)突然找到被告人游某说:“老兄,这一阵子风声很紧,你也知道,以前我缺德、贩卖那玩艺弄了几个钱,深怕有点闪失,枉费了几年的心血,以后也没有了依靠。所以,我想让你给帮个忙,给我那几个钱找个保险的方法,也免了我的后顾之忧,即使事发坐牢,也没有什么怕的了。”游某由于跟贾某素来以兄弟相称,碍于情面,于是便帮他在银行立了10万元的帐户。之后不久,随案发,贾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及其所得金钱在何处,游某也随被捕审判。
【问题】何为洗钱罪?游某是否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