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着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条底线,根据国发〔2004〕28号、林发明电〔2004〕15号文件要求,对在基本农田范围栽植的林木(苗木、花卉)林业部门不予规划设计、不予任何补助、不纳入森林资源统计、不发《林权证》; (2)农民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由于土地性质是耕地,所以也不发林权证。
问答题房前屋后林盘地如何确权?
问答题农村林盘地是否纳入确权登记?
问答题农户自留地、承包地上栽植林木是否确权登记?
问答题全家农转非或全家迁出户口所在地,其经营的自留山、责任山被户主转让给亲属或朋友,应如何登记发证?
问答题个人承包经营的责任山与自留山有何区别?
问答题个人在集体林地中造林,但未签订合同或协议,该如何确权发证?
问答题旧林权证记载的“林班小班”与小地名不符的,如何登记换证?
问答题林权登记现场勘验需要哪些人参加?
问答题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山林如何处理?
问答题什么是公益林和商品林?
问答题衡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是什么?
问答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运行机制是什么?
问答题农民住房面积如何认定?
问答题原建房已办理相关手续,增建房已交手续费,但手续未取得或遗失的,对增建房如何确权?
问答题因现对主体房与附属房的界定和区分标准还不尽一致,有人认为应以房屋功能划分,有人认为应以房屋结构划分,造成各组在填表中对二者的认定存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