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抢救垂危患者,不能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急救,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日前,南京的刘老先生在雪地摔倒、呼吸骤停,还赶上家人不在身边,无法签字手术。危急时刻,一位王医生振臂而起:“所有责任,我来承担。”果断做了一台没有家属签字的手术,救活了老人。这事让人在拍手叫好之余,不禁捏了把汗:如果手术没成功,如果病人家属不依不饶……
针对近期一些医疗事件,请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救人与担责,本不是一对矛盾。医生跟死神赛跑,容不得丝毫迟疑。但在极端情境中,生命至上公理和知情同意原则,就会出现孰轻孰重、孰先孰后“针尖对麦芒”的问题。处理不好,医生担责之后,还要担受很多压力。个别病人和家属因“当初没有签字同意”而拒绝支付医疗费甚至抹黑医生、怂恿“医闹”的事儿,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让担责者不再担惊,需要我们社会共同努力。
最高法对医疗纠纷的解释不仅从法律层面给危急患者扩宽了求生的“绿色通道”,也给医务工作者坚持积极施救的价值导向扫除后顾之忧。“医者父母心”,中国传统曾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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