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国的一个大臣在该国首都被刺身亡。案发后,警方逮捕了一个名叫丹尼的青年,并一口咬定他就是凶手。警方是这样推理的:
第一,大臣是乘坐敞车驶近市银行大厦时遇刺的。据当时在现场的人证明,子弹是从银行大厦三楼射出的。这就是说,只有大臣被刺的时刻在银行大厦三楼逗留过的人,才能作案;丹尼被人证明当时正在银行大厦的三楼,所以,丹尼是凶手。
第二,据法医报告:凶器是一支65毫米口径的意大利卡宾枪,而丹尼前不久曾化名“希南”购买过这种枪。这就是说,如果丹尼是凶手,那么他肯定有一支65毫米口径的意大利卡宾枪,现已查明丹尼购买过这种枪,可见他是凶手。
第三,据当时在现场的人说,射击时间发生在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三十一分之间,其间只有十秒钟,凶手一共发了五枪。这就是说,如果不是一个卓越的枪手,那么在使用非自动的卡宾枪时,不可能在十秒钟内连发五枪,而丹尼恰恰是个卓越的枪手,所以,可以肯定他是凶手。
请问:警方的推论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