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献,在汉代以前,一般不题撰人,要查考其作者,颇为艰难。如《诗经》的作者似可从《诗序》中考知,然而对于《诗序》的作者,历来就众说纷纭,或孔子、或子夏、或卫宏、或国史等,其本身都很难确信,以此为凭,更难考知。历代以来,诗篇中已考知作者的,也只有《节南山》、《巷伯》、《丞民》、《崧高》、《载驰》、《鸱鸮》、《无衣》、《常棣》、《抑》、《时迈》等若干篇而已。迄今绝大多数诗篇的作者,仍然无法考知。
先秦诸子,题为某子,也所不是他本人亲手所著,实为其后人、弟子、宾客所撰定。至于辑集成书,题为某子,更是后来的事。通常是后人将某一学派著作汇集成书,取其代表人物的姓,冠以某子之称。
《史记·韩非传》说:‚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史记·司马相如传》也说:‚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指汉武帝)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相如曰:‘有是’。‛由此可见,战国时韩非、汉初时司马相如都未在作品上标着自己的名字。
汉魏文人著作,也不自题姓名。如著名的《古诗十九首》就未标注姓名,作者是谁,历来说法不一。南北朝梁代文学理论批评家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说:“又《古诗》佳丽,或称枚叔(即西汉辞赋家枚乘之字),其《孤竹》一篇,则傅毅(东汉文学家)之词。以采推之,两汉之作乎。”他认为可能是枚乘的作品,其中《孤竹》篇是傅毅之作,不过也不敢断定,所以只能比较其文采,推断为两汉人所作。南朝陈徐陵编《玉台新咏》,选录了《古诗十九首》中的作品,把《行行重行行》、《青青河畔草》等八首题为枚乘所作。而南北朝梁代另一文学理论批评家钟嵘在《诗品》中,又把《去者日以疏》、《客从远方来》二首剔除出来,疑是曹植作品。唐李善注《文选》,在篇题下加注说:‚并云古诗,盖不知作者。
或曰枚乘,疑不能明也。‛对定为枚乘之作,提出了异议。直到今天,人们还只能推断,大致是东汉无名氏所作,并非出于一时一人之作。又如《胡笳十八拍》,也因其未标上作者姓名,而相传为东汉著名女诗人蔡琰(字文姬)所作,也曾被学者认定为伪作。郭沫若经多方考证,反复辩说,先后写了六读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的专门文章,断定为蔡琰所作,并非伪作。然而此说并未得到学术界的公认。
文献自署撰人,即标明作者姓名,大致到魏、晋时期才渐开风气。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由于社会风尚、伦理道德、思想观念的不同,一些古书经后人编纂、增删、修订、注释,作者在署名方式上也不完全相同。简单的只标明作者的姓名,或别名,或字号;复杂的则连字号、籍贯、时代、官职、封号、爵号及著作方式等都一一标列出来。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一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