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堤防进行除险加固,项目有堤防填筑及老闸拆除等。堤防采用黏土心墙防渗。工程项目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采用《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施工的进场道路由发包人提供。在老闸拆除当天,工地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电工等有关人员不在现场。3名民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作业,并私自将配电箱引出,使380伏电缆线磨破,造成2人触电死亡。在充分调查与取证的基础的基础,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分别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