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合作机构预警工作由一级分行个人金融(个人信贷)业务部门负责。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机构要实行预警()。
A.合作机构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连续三个月在1%(含)以上
B.管理混乱、存在法律纠纷等情况可能对工商银行资金安全造成影响的
C.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涉及经济、法律纠纷而被司法、税务、工商部门提出警告或处罚,被纳入法院被执行人名单且不能履行相关债务,可能对工商银行资金安全造成影响的
D.承担保证责任的企业未按协议约定在工商银行存入保证金、担保金额超过保证人可担保额度或者保证金被法院直接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