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5月发生如下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
(1)月初“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5600000元,“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余额为2100000元。
(2)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购入时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运杂费7600元。发生的安装费用总计16000元,其中,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超支1%,该材料的进项税额为1870元,其余费用以存款支付。该设备已交付使用。
(3)购入旧卡车一辆,其账面原价为45000元,已提折旧10000元,双方协议作价30000元。
(4)接受捐赠设备一台,其发票账单金额为10000元,估计有六成新,另外发生运杂费800元。
(5)接受外单位投资的设备一台,该设备账面原值是115000元,计提折旧37000元。评估结果为,资产原价为120000元,净值为90000元,双方同意以评估净值确认投资额。
(6)基本生产车间报废设备一台,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34000元,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已使用8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用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000元,同时取得残料收入4700元。
(7)出售旧设备一台,该设备账面原值为10000元,已计提折旧4800元,售价为5400元。在销售过程中由企业承担运费160元。
要求:
编制上述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