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托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问答题简述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更新要求。
问答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定期更新要求有哪些?
问答题实缴资本未到位的机构能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问答题外资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纳入登记备案范围?
问答题私募基金的备案包括哪些信息?
问答题简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问答题简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性质。
问答题私募基金能否承诺保底保收益?
问答题谁能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
问答题简述豁免穿透核查投资者并不再合并计算人数的情形。
问答题简述投资者人数穿透合并计算的情形。
问答题简述基金业协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
问答题简述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
问答题简述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人数限制。
问答题简述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