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未履行民主程序制定并正在执行的企业规章制度,2008年1月1日后是否需要依照该法第4条规定重新制定?
【参考答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的精神,该法不具有溯及力。因此,该法实施前企业未履行民主程序制定并正在执行的内部规章制度,于2008年1月1日后不需要依照该法第4条第2款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重新制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企业应当依据该法第4条第3、4款规定通过与其协商加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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