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考题网-背景图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

(1)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为他人提供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财产事务,也可以是非财产事务。所谓管理,是对事务的照看、料理等,该管理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下列事务的管理除外:第一,违法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第二,不足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

(↓↓↓ 点击‘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