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协商,合伙成立一个修车行,约定乙以现金5万元出资,丙以其所有的一套房屋使用权出资,甲以其修车技艺劳务出资。三人约定由甲负责修车行经营管理,修车行成立一年后,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乙得知后认为很难和甲继续合伙,就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了戊。问:
三人出资合法。合伙企业出资既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也可以是劳务。
判断题商业名称权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判断题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而不允许只使用单纯的“公司”字样。
判断题商业登记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
判断题判断某行为是否为商行为,一个基本的标准就是营利,营利是商行为内在的本质特征。
判断题商法是公法,是义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