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TAIS中按:票证管理—票证核算—核算分类分户账顺序进入本功能模块,录入“年份”,按回车键后,日期默认为一月一号到十二月三十一号。选择不同的“月份”时,日期自动变为从该月的月初至月末。录入“核算单位”、“票证名称”。点击“核算”按钮。系统将对该单位的分类账进行核算。
问答题税收票证发生损失时如何进行处理?
问答题如何进行税收票证结报?
问答题票证领用税务机关(下级机关)在CTAIS中如何进行税收票证领用?
问答题票证发出税务机关(上级机关)在CTAIS中如何进行税收票证发出?
问答题如何对未记帐单据或凭证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