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宾馆(小规模纳税人)设有餐饮、住宿、歌舞娱乐、商品销售业务,并能分账核算兼 营业务。本月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餐厅餐饮收入为20万元,另有加收15%服务费的收入5万元。 (2)取得歌厅门票收入5万元,酒水饮料收入12万元。 (3)取得客房住宿收入10万元,因旅客不慎毁坏浴缸,收取房费之外赔偿金0.3万元。 (4)内设的小卖部,取得销售商品收入5.1万元。 已知:当地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宾馆当月餐厅餐饮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2)计算该宾馆当月歌厅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3)计算该宾馆当月客房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4)计算该宾馆当月小卖部收入应纳的增值税。 (5)计算该宾馆当月应纳的营业税合计数。
A.3万元。
B.1万元。
【参考答案】
(1)计算该宾馆当月餐厅餐饮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餐厅餐饮收入(含15%附加服务费)按“服务业——餐饮业”缴纳5%的营业税。 餐厅餐饮收入应纳营业税=(20+5)×5%=1.25(万元)
(2)计算该宾馆当月歌厅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e4fi-门票及酒水饮料收入按‘‘服务业——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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