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以上,假外币10张(枚)(含)以上的; (2)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3)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 (4)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问答题简述假币的收缴程序。
判断题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由鉴定单位处理。
判断题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其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
判断题金融机构的人员都可以办理假币收缴业务。
判断题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以上的、假外币10张(枚)(含)以上的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