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上海一家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出口30万美元的皮鞋,委托集装箱货运站装箱出运,发货人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皮鞋送货运站,并由货运站在卸车记录上签收后出具仓库收据。
该批货出口提单记载CY-CY运输条款、SLAC(由货主装载并计数)、FOB价、由国外收货人买保险。
国外收货人在提箱时箱子外表状况良好,关封完整,但打开箱门后一双皮鞋也没有。
收货人该如何办?为什么?
【参考答案】
收货人应当向货运站提赔,要求货运站赔偿其损失。
其理由:“是装箱过失所致”。
①仓库收据的出具表明货运站已收到货主的货物;
②仓库收据的出具表明货运站对收到的货开始承担责任;
③货运站在卸车记录上签收,表明双方交接责任已明确转移;
④装箱单出具则表明皮鞋已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