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刘实在美国学习期间完成了一项产品发明,于1996年12月2日在美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5月7日就相同产品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及相关文件。甲企业1996年10月开始在北京制造相同产品,刘实获得专利权后,甲企业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2000年2月刘实许可乙企业在北京独家生产该产品,同年刘实自己也在北京建厂生产该产品。2000年5月,丙企业未经刘实的同意,从美国购买、进口了合法生产的该专利产品在中国销售。 甲企业没有侵犯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因为甲企业在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相同产品,甲企业享有先用权。
【参考答案】
刘实侵犯了乙企业的独家实施权。因为刘实已许可乙企业在北京独家生产该产品,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权在北京制造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