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复效申请应当在期限内提出。依照《保险法》第37条的规定,该期限为合同中止后2年内。(2)投保人应当补交中止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3)被保险人符合投保条件。(4)申请经保险人同意。除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显著增加外,保险人不得拒绝恢复效。
问答题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的,对合同效力有哪些影响?
问答题保险合同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问答题简述健康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
多项选择题设置失业保险等待期的作用是()
A.减轻失业保险管理机构的负担B.节约失业保险管理机构的费用C.防止冒领失业金的行为D.有时间确定失业的真实性
多项选择题社会保险基金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A.发挥社会保险互助调剂功能B.发挥社会保险储蓄积累、经济预防职能C.增强社会保障经济实力D.有利于对宏观经济的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