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本》内容主要有: (1)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2)"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3)区分律、令的界限。
填空题朱熹认为 () 是法律制度和法律,即人们行为规范。
填空题范仲淹主张()的司法原则。
填空题刑、礼、道迭自为用 的学说是唐朝时()提出的。
填空题丘濬认为()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的核心。
填空题稽康的法律观以 () 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