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破产立法的演变和发展的共同趋向有:(1)由有罪破产(视破产为犯罪)转向无罪破产;(2)由商人破产主义趋向于一般破产主义;(3)由偏重保护债权人利益转向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4)由偏重债务人财产之破产清算趋向于崇尚和解、整顿等破产预防制度。
问答题简述破产和解程序的基本思路。
问答题简述破产制度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所反映的趋势性的破产立法价值取向。
多项选择题破产案件的审理程序,《企业破产法》没有特殊规定的,通常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企业破产法》还保留以下特殊的程序规定()
A.破产程序的裁判不经过口头辩论也可以成立B.对破产程序进行裁判时,法院可以基于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C.有关破产程序的裁判,除另有规定外,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即时上诉,但对破产宣告的即时上诉不产生停止执行的效力等D.破产法上的公告,除公告宣示之外,仍须送达等
多项选择题破产程序为兼有()要素的特殊程序。
A.诉讼B.执行C.清算D.和解
多项选择题概括执行与个别民事执行的差异表现在()
A.程序开始的前提不同B.执行的财产对象的范围大小不同C.提出执行申请的主体不同D.执行的后果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