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给乙公司,价税合计为11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至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到款项,甲公司为该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达成重组协议如下:
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固定资产一项清偿全部债务,固定资产原价为120万元,乙提折旧60万元,乙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10万元,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甲公司收到的固定资产仍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甲公司已收到固定资产。
要求:
(1)计算乙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和债务重组的利得;
(2)编制乙公司和甲公司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