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权:在法定范围内自己设置机构,任免人员,制定制度。财政权:在法定范围内为自主决定为筹集自治经费而征税、发债。公务执行权:从事对本地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行政制裁权)。地方立法权:在法定范围内指定法规、规章。
问答题简述地方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
问答题什么是地方制度?
问答题什么是特殊型地方政府?
问答题一般型地方政府的特点是什么?
问答题什么是一般型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