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16时50分,A煤矿井下二水平暗斜井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
3月21日中班(16~24时),A煤矿由当班值班长柏某安排该班作业任务。当班井下共安排4个作业地点且均分布在第三水平。当班共有作业人员17人。
15时40分左右,中班井下作业人员接受生产任务后陆续到达作业地点。柏某带领本工作面人员在北1上山煤掘工作面打眼放炮后,约16时30分,安排小工曾某到二水平上部车场先将材料车下放到第三水平(工作面需要支护材料)然后调空矿车到工作面装煤,自己则与两名工人在三水平井底车场等待;这时,南大巷煤掘工作面的采煤大工张某也来到二水平车场放空矿车到三水平本工作面装煤矸。16时48分,工人曾某和张某协商一趟下放1个装满树木的材料车和1个空矿车,曾某在前边推材料车,柏某在后边推矿车。曾某将材料车和矿车连好钩后,看到张某提着钢丝绳大钩也在连钩,误认为已连好钩,于是继续埋头推材料车往下放,等材料车越过变坡点,曾某发现钢丝绳大钩未连好,材料车和矿车飞速向三水平井底车场跑去,将坐在井底车场的柏某和另一名工人撞倒在地。
坐在离事故地点稍远并靠拐弯处休息的小工黄某看到该情况,立即跑到井下其他工作地点叫人进行抢救,并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但柏某因内脏伤势太重于17时50分死亡,另一名受伤工人则随救护车送往中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