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应设有列车乘务组。列车乘务组按下列规定组成: 1.机车乘务人员; 2.旅客列车、行邮列车和机械冷藏车组,均应有车辆乘务人员;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是否需要添乘人员,应根据装运的命令办理; 3.旅客列车应有旅客乘务组; 4.直达特快列车及动车组不设运转车长,其他旅客列车运转车长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66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7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10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09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07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93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92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79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73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58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44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43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42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40条。
问答题简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