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法》58条的规定:(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所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的。
问答题简述申请撤消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
问答题简述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意义。
问答题简述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特点。
问答题简述申请撤消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情形的区别。
问答题简述适用撤消仲裁裁决程序,中止程序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问答题试述人民法院撤消仲裁裁决的程序和效力。
填空题1997年4月22日()对我国正式生效。
问答题试述撤消仲裁裁决制度和不予仲裁裁决制度的异同。
问答题简述当事人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需具备什么条件?
问答题简述执行回转需具备的条件。
问答题简述在仲裁裁决的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裁定可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问答题简述在仲裁裁决的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问答题简述参与分配应符合哪些条件?
问答题简述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进行执行,需具备什么条件?
问答题简述不得委托执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