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8年3月5日3:45,某矿风井发生一起因供电线路短路,引燃材料库内塑料制品及其他可燃物燃烧的较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8.62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没有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而是派了一村民于2008年3月7日10时以书面形式向县安监局汇报。但3月6日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接到举报后,已组织人员到现场查实。 本次事故如何处罚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参考答案】
对企业,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瞒报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瞒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